商标分类 商标服务 文章资讯 联系我们 (+86) 139 2371 1962
商标分类查询

第21类 家用器具

家用或厨房用器具和容器;梳子和海绵;刷子(画笔除外);制刷材料;清洁用具;钢丝绒;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建筑用玻璃除外);不属别类的玻璃器皿、瓷器和陶器。

第21类 家用器具

2111 隔热用具

        食物保温容器210007, 饮料隔热容器210035, 隔热瓶210046, 保温瓶210046, 冷藏瓶210047, 隔热容器210062, 冰块模210099,冷却容器(冰桶)210196, 冰桶210196, 制冰和冷饮的金属容器210211, 非电便携式冷藏箱210261, 保温袋210323, 茶壶保暖套210343,冷却食物和饮料用冷却包210369,可重复使用的冰块210370
        ※暖水瓶C210039, 暖水瓶壳C210040

        新增非规范:非电冷酒器2111
注:
1.本类似群各种瓶与2101瓶类似;
2.茶壶保暖套与第九版及以前版本2610茶壶保暖套交叉检索;
3.暖水瓶与1104电热水瓶类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