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习惯,将3个左右的字母组合缩写后作为商标,其整体上没有任何涵义。
另外这种商标整体上很难呼叫,消费者很难对其产生深刻的印象,而且很容易与其他包含这几个字母的在先商标产生权利冲突,导致被官方驳回或遭到在先权利人提异议或撤销等。
随着越来越多的“走出去”台词出现,不少申请者会想到将汉字注册为国外商标,这是无可厚非的。
但是有的国家明确指出纯汉字商标或是包含汉字的将会被拒绝,这些国家有:越南、亚美尼亚、挪威。
纯中文商标在一些国家被官方驳回的风险性很大,因为当地的审查员不能理解商标的含义,需要不断的解释或提供声明等方式进行克服。所以知元建议大家在选择汉字作为国外商标时,应慎重考虑各种因素,以免不必要的损耗。
申请涉外商标也应当尊重和了解当地的一些特殊情况,知晓申请国的禁忌。比如澳大利亚忌讳用兔子作为商标;印度等阿拉伯国家禁用猪的图形作商标;英国人忌讳人像作为商品的装潢;北非一些国家忌讳用狗作为商标等。
目前全球大多数国家都使用尼斯分类,尼斯分类有45个类别。
但是也有少部分国家采用当地标准。如伊拉克、也门;委内瑞拉共有50个类别,并且只有类别标题名称,没有具体的商品项目;塞拉利昂、巴哈马、多米尼克等国家采用的是1938年英国旧分类表,不包含服务项目。
一些发达国家的商品或服务虽然大致同尼斯分类近似,但有其特殊的规定。主要有美国、韩国、日本、新加坡、加拿大等,这些国家对商品和服务的描述规定极为严格,对于比较宽泛的商品或服务项目是不接受的。
知元建议对于某些尚未采用尼斯分类表的国家或地区,且没有明确要求,我们仍可以参照尼斯分类表进行选择,一般也是可以被接受的。
对于限制商品/服务项目个数的国家来说,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如果超出规定的范围企业必须支付额外的费用,如泰国、印度限定在10项以内、越南限制在6项以内、安哥拉限定在5项以内等。
中国特有的商品月饼,黄酒等;特有的服务项目典当,茶馆等。一些国家在不了解其性质和用途情况下,是不接受其注册的。
商标越早申请注册越好。同时企业如果能巧妙利用优先权的优势,将涉外商标的申请时间提前,这是很多企业很容易忽视的。
对于大陆法系的国家和世界上大部分的国家和地区而言,他们都采用“注册在先”的原则,即谁先获得注册谁就获得商标的专用权。
办理涉外商标申请有三种途径:❶逐一国家申请;❷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体系办理;❸通过区域组织进行办理。每种途径都有自己存在的利弊,因此需要充分利用各种途径的优势并慎重做出选择。
国外大多数国家采用与我国相同的模式,大概流程为“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准”。但是有部分国家的注册流程与国内差别很大,秘鲁、哥伦比亚、巴西等国家商标申请注册的大概流程为“申请—受理—公告—审查—核准”;德国、日本等国家商标申请注册的大概流程为“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公告”。
并不是所有商标有效期都是十年,也不是所有国家的有效期都是从申请之日起算。如孟加拉是从申请之日起7年,尼泊尔的有效期是注册日起7年,巴哈马的有效期是申请日起14年,黎巴嫩的有效期是注册日起15年等。
在美国、菲律宾、波多黎各、莫桑比克、柬埔寨、海地等国家地区,商标注册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主动提交使用声明或使用证据。
综上所述,大家在考虑涉外国家商标注册时,最好自己适当地了解清楚相关申请国的商标制度内容,会更加有利于国际商标的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