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是互联网新贵,平安健康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好医生"),2018年香港最大融资规模公司、引入了7家全球顶级的基石投资者、互联网医疗第一股……2018年于香港挂牌上市。
一个是多年老药企,四川好医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好医生”公司)。
你可知道,看似不相关的两家企业背后还有一场惊心动魄的商标侵权纠纷案没解决,他们之间到底有着怎样的纠葛?
原告四川“好医生”公司于2004年10月取得1908463号“好医生”注册商标,并一直使用至今。
"平安好医生"在APP的操作界面上使用了“平安好医生”,在互联网商业服务上将“平安好医生”“好医生”用作其企业简称,并将“平安好医生”作为其股票简称。
于是四川“好医生”公司将"平安好医生"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9000万(是的,你没看错,9000万哪9000万)。因为2018年4月30日,好医生公司官网公布消息显示:经权威评估机构2017年的品牌价值评估,“好医生”达316亿元人民币。
法院一审判决"平安好医生"停止侵权,并赔偿四川“好医生”公司300万。
双方都不服,又闹上了二审,2019年7月12日,四川省高院对二审进行了开庭审理。
商标注册号1908463,申请日:2001.7.10 ,注册类别:第5类,指定的商品是:人用药; 医用营养食物; 医用营养品; 医用营养添加剂; 医用保健袋; 食用植物纤维(非营养性); 医用生物制剂; 医药用洗液; 药茶; 轻便药箱(已装药的)
首先,被控标识与涉案商标相比既不相同也不近似,使用被控标识的服务与涉案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在种类上差距甚远;
平安公司对被控标识的使用行为客观上不会误导公众,也不会产生丑化涉案商标、不当利用涉案商标声誉的后果;
平安公司使用的是自己的注册商标,故注册商标之间的冲突应通过行政程序解决(意思是,我也有商标,怎么能说我侵权呢);
平安公司对被控标识的使用源于自己创立的品牌,不会造成市场混淆,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平安好医生”的商标
商标注册号17554323,申请日:2015.7.30 ,注册类别:第9类,指定的商品是:已录制的计算机程序(程序); 电子出版物(可下载); 可下载的计算机应用软件; 计步器; 衡器; 电子公告牌; 全球定位系统(GPS)设备; 便携式媒体播放器; 牙齿保护器; 眼镜;
根据知元公司的查询,"平安好医生"其实也申请了第5类的“平安好医生”商标,申请号30728867,申请日为2018年5月7日 ,但是目前状态是处于驳回复审阶段。
根据更进一步的查询,平安公司其实把"平安好医生"在所有的45个类别全部申请了(想想也是,上市公司不差这点钱),只是有的状态处于初审公告,有的处于异议中,有的处于无效中。
商标还存在争议的品牌,不要随便(尤其不要在自己的官网)公布自己的品牌价值,不管是真正的商标争议还是有心人故意碰瓷,这就等于给了别人一个绝佳的索赔依据。
"平安好医生"作为一家互联网上市公司,在起名字时应当知道四川“好医生”公司的1908463号商标存在,也应当知道继续使用"平安好医生"这个商标存在风险,也许是认为他们有了第9类的App商标就没有问题了。
想做大品牌的企业为了避免重蹈覆辙,有两种选择,要么把现有商标的隐患全部解决,要么趁早换一个没有争议的品牌。
面对目前的状况,"平安好医生"可以用无效宣告挑战一下"好医生"这个商标的显著性不强的问题,并争取在第5类上把"平安好医生"商标通过复审注册成功。
在第5类上已经有"好医生"商标了,"平安好医生"还能注册成功吗?申请人经常遇到的问题是,想要的XX已经被人注册了,我在XX前面加上自己的品牌还可以注册吗?之前的成功例子:先有了"旺旺",最后还是注册了"淘宝旺旺";先有了"鸿蒙",最后还是注册了"华为鸿蒙",参见这篇文章华为的操作系统为什么叫“华为鸿蒙”而不是“鸿蒙”。
作为一个自己并不制药的互联网公司的App,是否一定会侵犯制药公司的药品商标,有待商榷,“好医生”商标侵权案注定是一场旷日持久战,至于最后的结果如何,我们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