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受理需时:1周左右
2. 注册需时:如顺利,10个月左右
3. 审查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准——发证
4. 公告期限:3个月
5. 注册时效:申请日起10年
1. 续展时限:续展期6个月,宽展期6个月
2. 不使用撤销:连续5年不使用,任何人可申请撤销
1. 并非所有欧洲国家都已加入欧盟,比如:瑞士、挪威、冰岛、土耳其、阿尔巴尼亚、波黑、塞尔维亚等国还未加入欧盟,因此注册欧盟商标并不能表明涵盖了整个欧洲国家的商标注册。
2. 驳回程序:在欧盟商标审查过程中,官方不会因为在先商标的存在而驳回在后商标。但官方会向在先商标的申请人(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做出通知,以便其在在后商标公告时能够及时提出异议。之后,是否反对在后商标的注册由第三方决定。可能提出异议的人不仅包括欧盟商标的所有人,欧盟任一成员国商标的所有人,还可能是未拥有商标权的其他利害关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