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商标特殊有效期限
关于我国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我国《商标法》第39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但由于商标权具有地域性的特点(即仅在注册国享受法律保护),且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对注册商标有效期的规定不同,因此,我们在境外成功注册商标后,应当更加注意商标有效期的起算日,以及是否需要定期提交商标使用证据进行维护和保护,以免注册商标失效。
01 以下国家或地区的注册商标期限,有的不是10年,有的商标注册有效期限从申请日起算,深圳知元为大家整理如下: ●澳门注册商标有效期为自注册之日起7年 ●加拿大注册商标有效期为自注册之日起15年 ●缅甸注册商标有效期为自注册之日起3年 ●尼泊尔注册商标有效期为自注册之日起7年 ●日本注册商标有效期为自注册之日起5年或10年(日本商标在注册和续展时可以选择分两次缴纳费,每次缴费有效期为5年) ●委内瑞拉注册商标有效期为自注册之日起15年 ●阿联酋注册商标有效期为自申请之日起10年 ●埃及注册商标有效期为自申请之日起10年 ●澳大利亚注册商标有效期为自申请之日起10年 ●巴基斯坦注册商标有效期为自申请之日起10年 ●俄罗斯注册商标有效期为自申请之日起10年 ●加纳注册商标有效期为自申请之日起10年 ●柬埔寨注册商标有效期为自申请之日起10年 ●科威特注册商标有效期为自申请之日起10年 ●马来西亚注册商标有效期为自申请之日起10年 ●摩洛哥注册商标有效期为自申请之日起10年 ●墨西哥注册商标有效期为自申请之日起10年 ●南非注册商标有效期为自申请之日起10年 ●尼日利亚注册商标有效期为自申请之日起7年 ●欧盟注册商标有效期为自申请之日起10年 ●沙特阿拉伯注册商标有效期为自申请之日起9年8个月(即伊斯兰教年10年) ●泰国注册商标有效期为自申请之日起10年 ●坦桑尼亚注册商标有效期为自申请之日起7年 ●新加坡注册商标有效期为自申请之日起10年 ●新西兰注册商标有效期为自申请之日起10年 ●伊朗注册商标有效期为自申请之日起10年 ●印度注册商标有效期为自申请之日起10年 ●印度尼西亚注册商标有效期为自申请之日起10年 ●英国注册商标有效期为自申请之日起10年 ●越南注册商标有效期为自申请之日起10年 除上述国家和地区之外,其余大部分国家或地区的商标有效期限与我国相同,均为注册之日起十年。 02 中国的注册商标暂不用提交使用证据,但以下这些国家是需要定期提交商标使用宣誓及商标使用证据的,深圳知元为大家整理了不同国家或地区商标的特殊有效期限: ●菲律宾商标注册成功后,须及时递交使用证据(申请日起3年),并在注册之日起第5-6年和注册之日起第10-11年递交使用宣誓和使用证据。 ●柬埔寨商标注册成功后,须注意在商标注册或续展满后的第5-6年内,向柬埔寨商标局提交使用宣誓书。如果没有提交使用宣誓书,则该商标很容易会在第三方的要求下被宣告无效。 ●美国商标若是基于意向使用进行的申请,则申请人自申请之时就须注意,应当在公告核准后6个月内及时提交使用证据和使用宣誓,申请方可被核准。在商标注册成功后,商标权人还须在注册后第5-6年和第9-10年提交使用证据和使用宣誓,否则官方将主动撤销已注册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