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欧共体商标?
欧盟共同体商标也就是欧盟商标(简称“欧共体商标”)就是一种在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注册的商标,目的在于在整个欧盟范围内获得在相关商业或工业活动中将该商标用于众多规定的商品和服务上的排他性权利。
根据欧盟法律,注册欧盟商标(点击查看如何注册欧盟商标)连续五年没有正当理由而未在所注册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就很可能被他人撤销。
如果注册商标是共同体商标,它的使用应当是“在共同体范围”的使用。如果注册商标是国内商标,它的使用应当是在相应的成员国的使用。
在最近Sofa Workshop诉Sofaworks/'(Sofaworks Ltd)的案件的判决中,英国法院明确表示:“在共同体范围内的使用”一般来讲应当是在一个以上的欧盟成员国内的使用。因此,只在一个欧盟成员国使用的欧共体商标,即使在该国的使用非常广泛,也可能不构成在欧盟的使用,并由此可能被撤销。
本案原告Sofa Workshop(某英国家具零售商),以其共同体注册商标“SOFAWORKSHOP”为权利基础起诉被告Sofaworks商标侵权。被告反诉原告的共同体商标因不使用应予撤销。法院审理发现, Sofa Workshop仅仅在英国真实使用了涉案商标,虽然载有有关商标和商品广告的杂志在欧盟其他的成员国也有发行,但是并没有其他的证据证明这些广告是针对其他成员国的消费者,因此不能认为该商标在其他成员国进行了使用。
通过解读欧盟法院在Leno Merken BV诉Hagerkruis Beheer BV的案件的判决,法官认定仅仅在英国的使用不足以说明涉案商标在共同体的使用,法官认为:“评价国内商标和共同体商标是否真实使用的标准是有区别的。对于国内商标,其使用的地理范围对于认定是否真实使用有一定的作用,但是作用没有那么大。
但对于共同体商标,要满足商标真实使用的标准,商标所使用的地理范围通常来讲就至关重要,商标至少要在一个以上的成员国使用,才能满足‘在共同体范围内使用’的条件。
当然,如果商标所使用的相关商品或服务的市场仅限于一国,那么在这一个国家的使用也可以视为在共同体的使用。”就本案而言,家具市场覆盖整个欧盟,原告仅仅在英国使用不满足欧共体商标真实使用的条件,因此该欧共体商标由于不使用而被撤销。
这一判决如果被遵守则意义重大,因为这就意味着仅在一个成员国使用的共同体商标可能不能维持注册。虽然也可以通过其他的途径来维持共同体商标的影响,比如通过把共同体商标转化为国内注册,但是这毕竟会失去在整个欧盟范围内的影响力,且会耽误诉讼。通过其他权利(在本案中Sofa Workshop根据仿冒法获得胜诉)也是可行的途径。但是,这两种途径都不是理想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