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受理需时:3-4周
2. 注册需时:如果顺利,14-16个月
3. 审查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准——发证
4. 公告期限:2个月
5. 答复时限:2个月(可申请延期两个月)
6. 注册时效:注册之日起10年
1. 续展时限:到期日前1年内,宽展期6个月;
2. 不使用撤销:连续3年不使用,任何人可申请撤销。
1. 商品/服务:部分尼斯分类规范商品可以接受,但通常由于商品描述问题被临时驳回的理由为商品描述宽泛、模糊,要求具体明确描述;同时,一些分类小标题(title of subclass)在韩国是可以接受的。
2. 转让:韩国商标转让所需材料:转让协议的公证材料。但韩国审查员怀疑中国贸促会公证的可信度,因此,对于韩国商标事宜所需的公证材料最好到当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3. 加快审查:申请人可以申请加快审查,但需有合适的理由,如:申请人在指定的所有商品上正在使用或正在准备使用商标;第三人对申请人的商标有侵权行为;或者,申请人可能面对由于未使用而被撤销的风险。加快审查是需付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