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红酒“江小白”的生产厂家重庆江小白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小白公司)发表了官方声明,声明中指出:
事实的真相如何呢?
原来7年前江小白创始人陶石泉和重庆江津酒厂有过短暂合作。
2012年初,重庆江津酒厂与四川新蓝图商贸有限公司签订《定制产品销售合同》等协议,而新蓝图公司的法人代表正是江小白创始人陶石泉;
2012年底,双方因合作未达成共识,结束短暂的合作;
随后,江小白酒业开始自建江记酒庄,双方因为商标引发争议。
被宣告无效的商标
上图为被判无效宣告的10325554号商标,该商标于2011年12月19日申请,2016年2月14日注册登记为第33类。
从上图我们可以看出,被撤的是一个竖排式商标,与目前市场上常见的江小白商标差异较大,那么该商标被无效宣告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
2016年5月,江津酒厂向商评委提出“江小白”商标无效宣告请求。
2016年12月,商评委作出裁定,宣告“江小白”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无效。
江小白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此案经历一、二审。
2018年11月,北京高院作出终审判决,支持商评委裁定,驳回江小白公司的诉讼请求。
新蓝图公司与江小白公司是江津酒厂的经销商,二者存在一定的合作关系,其对江津酒厂“江小白”商标理应知晓。
在争议商标申请日前,江津酒厂已经为实际使用“江小白”作准备,并已经实际在先使用“江小白”品牌。
虽争议商标未以江小白公司名义申请注册,但未经江津酒厂授权,新蓝图公司申请注册与江津酒厂的商标高度相近的诉争商标具有明显恶意,争议商标的注册已构成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之情形。
因此,商评委认定宣告无效的理由成立,北京高院予以支持。
知元从中国商标局官网查询了解到,2018年底江津酒厂已对江小白公司其他已注册的“江小白”及近似商标提出了无效宣告申请。今年2月,无效宣告申请已被受理。
目前江小白公司以”江小白“为名的商标状态:
注册号为10661694、10661671、10661483、10661716、10661732,等,仍然是注册状态的。
而注册号为11946689处于撤销/无效宣告审查中;36232855、36222537、36214582等商标处于实质审查阶段。
商标名为“小江白”,“小白江”,“江大白”等也与第10325554号商标一并被宣告无效。
近年来“江小白”的酒在年轻人中颇受欢迎,所以,引发了众人的关注。知元商标认为,此次江小白商标虽然在二审中被宣告无效,但法律程序上,江小白公司仍然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知元商标认为,要想在打造品牌的过程避免这些无谓的纷争,应该先注册品牌商标再跟他人谈合作,从商标的申请时间上就可以明确品牌的所有权属于申请人。
如果合作之后再去申请商标,事先也没有约定清楚品牌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就说不清楚这个品牌到底到底是谁的了。
一般来说,法律诉讼是没有硝烟的斗争,但并不是解决双方问题的最佳方式,双方讼争耗时耗力,长期下去对两者来说并不是有益的事。
因此,知元认为,无论是什么时候,大家都要有商标的意识,并且在合作的时候清晰地划分好界限,一旦发生争议的时候,也能轻松地保护自己的商标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