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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涉外商标应注意的事项
Dec 02,2022 | 类目:

一、商标名称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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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过于简单的英文字母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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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企业习惯,将3个左右的字母组合缩写后作为商标,其整体上没有任何涵义。

另外这种商标整体上很难呼叫,消费者很难对其产生深刻的印象,而且很容易与其他包含这几个字母的在先商标产生权利冲突,导致被官方驳回或遭到在先权利人提异议或撤销等。


虽然这样的申请被大多数国家允许注册,但商标的最基本作用就是能够起到区分作用,避免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因此企业在设计、选择、注册商标时应考虑商标的显著性原则。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国家不接受简单字母组成商标的注册,如俄罗斯不接受3个及3个以下字母商标注册,除非该商标具备相当的显著性。
因此知元建议,如果是3个字母以下组成的英文商标,应当加上必要的图形要素或其它要素以增强其显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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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纯汉字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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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越来越多的“走出去”台词出现,不少申请者会想到将汉字注册为国外商标,这是无可厚非的。


但是有的国家明确指出纯汉字商标或是包含汉字的将会被拒绝,这些国家有:越南、亚美尼亚、挪威。


纯中文商标在一些国家被官方驳回的风险性很大,因为当地的审查员不能理解商标的含义,需要不断的解释或提供声明等方式进行克服。所以知元建议大家在选择汉字作为国外商标时,应慎重考虑各种因素,以免不必要的损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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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一词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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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涉外商标也应当尊重和了解当地的一些特殊情况,知晓申请国的禁忌。比如澳大利亚忌讳用兔子作为商标;印度等阿拉伯国家禁用猪的图形作商标;英国人忌讳人像作为商品的装潢;北非一些国家忌讳用狗作为商标等。


此外有的英文词语在不同国家有不同含义,也需谨慎使用,避免不必要的尴尬。如,bin在美国中表示储物箱,在英国则表示垃圾桶。

 

三、商标/服务项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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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商品/服务项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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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球大多数国家都使用尼斯分类,尼斯分类有45个类别。


但是也有少部分国家采用当地标准。如伊拉克、也门;委内瑞拉共有50个类别,并且只有类别标题名称,没有具体的商品项目;塞拉利昂、巴哈马、多米尼克等国家采用的是1938年英国旧分类表,不包含服务项目。


一些发达国家的商品或服务虽然大致同尼斯分类近似,但有其特殊的规定。主要有美国、韩国、日本、新加坡、加拿大等,这些国家对商品和服务的描述规定极为严格,对于比较宽泛的商品或服务项目是不接受的


知元建议对于某些尚未采用尼斯分类表的国家或地区,且没有明确要求,我们仍可以参照尼斯分类表进行选择,一般也是可以被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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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商品/服务项目个数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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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限制商品/服务项目个数的国家来说,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如果超出规定的范围企业必须支付额外的费用,如泰国、印度限定在10项以内、越南限制在6项以内、安哥拉限定在5项以内等。


对于那些可以接受全类注册的国家,如奥地利、挪威、阿根廷、黎巴嫩等来说,企业可以考虑全方位注册。但要注意的是,在香港地区、日本等国,申请过多的商品项目会被要求提交使用证据,否则将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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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国特有商品/服务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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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有的商品月饼,黄酒等;特有的服务项目典当,茶馆等。一些国家在不了解其性质和用途情况下,是不接受其注册的。


对于那种不接受这些特有商品或服务项目注册的,企业可以选择那些涵盖范围比较宽泛的进行注册保护;如果找不到涵盖范围宽泛的,知元建议客户将其删除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额外费用。

 

四、申请方式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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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优先权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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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越早申请注册越好。同时企业如果能巧妙利用优先权的优势,将涉外商标的申请时间提前,这是很多企业很容易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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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采用“注册在先”或“使用在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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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大陆法系的国家和世界上大部分的国家和地区而言,他们都采用“注册在先”的原则,即谁先获得注册谁就获得商标的专用权。


“使用在先”原则,即谁最先在市场中对商标进行使用,谁就有权主张对商标的专用权。如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在这些国家,企业应十分重视对商标使用证据的收集、保存和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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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不同途径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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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涉外商标申请有三种途径:❶逐一国家申请;❷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体系办理;❸通过区域组织进行办理。每种途径都有自己存在的利弊,因此需要充分利用各种途径的优势并慎重做出选择。


四、商标制度大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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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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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大多数国家采用与我国相同的模式,大概流程为“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准”。但是有部分国家的注册流程与国内差别很大,秘鲁、哥伦比亚、巴西等国家商标申请注册的大概流程为“申请—受理—公告—审查—核准”;德国、日本等国家商标申请注册的大概流程为“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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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商标注册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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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所有商标有效期都是十年,也不是所有国家的有效期都是从申请之日起算。如孟加拉是从申请之日起7年,尼泊尔的有效期是注册日起7年,巴哈马的有效期是申请日起14年,黎巴嫩的有效期是注册日起15年等。

更多国家的有效期可参阅:不是所有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都是注册之日起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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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提交使用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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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菲律宾、波多黎各、莫桑比克、柬埔寨、海地等国家地区,商标注册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主动提交使用声明或使用证据。

美国提交使用证据可参阅美国商标使用声明(Declaration of Use)
菲律宾的使用证据提交可参阅菲律宾商标注册指南

 

综上所述,大家在考虑涉外国家商标注册时,最好自己适当地了解清楚相关申请国的商标制度内容,会更加有利于国际商标的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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