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外商标注册有两种方式。
一是单一国家商标注册,即根据不同国家的不同要求,分别准备不同的商标申请材料,通过不同国家的代理逐一向各国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二是马德里商标注册,即根据马德里商标体系(Madrid System)提出马德里商标申请。马德里商标体系包括《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二者之间的区别可参考马德里商标「马德里议定书」与「马德里协定」的区别这篇文章。
本文根据深知元商标分别以两种不同注册方式操作的实践经验,提出马德里商标注册利弊分析。
马德里商标申请人只要以一种语言(英语、法语、西班牙语)通过一个机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提交一项申请,支付一次费用(日本、巴西、加纳等少数国家除外),即可向其原属国以外的所有其他已加入马德里体系的缔约方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从而免除了向这些缔约方商标主管机关使用不同语言、提交不同申请以及分别缴纳费用的繁琐程序。
如果采用单一国家商标注册的方式,申请人就不得不分别找不同国家的商标代理机构,分别准备不同语言的商标申请材料,提交多项商标申请并支付多次费用。
单一国家商标注册时,不同国家对商标申请材料的要求也有差异,比如美国商标申请要求必须提供商标使用证据,通过马德里商标注册指定美国,就可以避开美国商标注册时提交商标使用证据的环节。
单一国家商标注册时,一些国家比如泰国、越南、印尼、马来西亚、伊拉克、巴西、俄罗斯、埃及、摩洛哥、阿尔及利亚等国,还要求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宣誓书的原件或经过商事认证或领事认证的委托书原件,不仅费时费事,还多花申请费。而如果通过马德里商标注册指定对委托书有额外要求的国家,就不必再额外准备这些委托书申请材料。
事实证明,马德里商标注册比逐一向各国商标局申请要便宜,需要申请商标注册的国家越多,这种成本降低的优势越明显。
提交国际注册申请后,马德里商标手续简便、费用低廉的优势还在许多商标申请的后续程序体现出来,如马德里商标变更、转让、续展、删除、注销等申请也只需提交一次申请,缴纳一次费用。
马德里商标注册到底能省多少钱呢,深知元商标以东南亚国家、美洲国家以及中东国家为例,实地帮申请人算了一笔账,中东国家可以节省近3万元。详情可参考能省多少钱?马德里商标注册与逐一国家商标注册费用比较这篇文章。
马德里商标体系现有106个缔约方,世界上几乎全部发达国家都加入了马德里商标体系,自2019年加拿大、巴西、马来西亚相继加入马德里商标体系后,马德里商标的覆盖范围更是得到了很大扩展。
以美国为首的七个最发达的工业化国家(G7)西方7国集团,包括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和加拿大,所有成员国都是马德里成员。
由七国集团财长会议于1999年倡议成立的二十国集团(G20),包括阿根廷、澳大利亚、巴西、加拿大、中国、法国、德国、印度、印度尼西亚、意大利、日本、韩国、墨西哥、俄罗斯、沙特阿拉伯、南非、土耳其、英国、美国以及欧盟,目前仅有阿根廷、沙特、南非3个国家还不是马德里成员。
金砖5国(BRICS)包括巴西、俄罗斯、印度、中国、南非,目前除南非之外的其余4国已经全部加入马德里商标体系。
东盟10国包括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目前除缅甸之外的其余9国已经全部加入马德里商标体系。
马德里商标注册必须基于原属国国内商标注册或国内商标申请。根据《马德里议定书》,申请必须以原属国初步商标申请或注册为基础,而且须以本国相同商标注册为依据,因此对申请时间、申请的商品项目有一定限制。
马德里国际注册程序所注册的商标,如果基础注册或申请在注册日期后5年内被全部或部分驳回、撤回、注销、撤销、放弃或宣告无效,则其效力及于所有指定国家,即该商标不能再请求国际注册所给予的保护,而不论该商标的国际注册是否已经转让。
然而这种打击的后果并不是不可挽救的,根据《马德里议定书》进行的马德里商标注册,可在商标撤销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所指定的议定书成员国的商标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按成员国规定缴纳一定费用,将商标的国际注册转变为该国的国内注册。详情可参考如何应对马德里商标的“中心打击”原则和马德里商标注册被驳回了怎么办这两篇文章。
国际局在收到国际注册申请后,将签发国际注册证,但其效力仅与国内受理通知书相似,而且多数缔约方的商标主管机关在审查后一般也不再签发商标注册证或核准通知书,而只在商标被全部或部分驳回时,才向申请人发出驳回通知书。所以,申请人只能通过计算驳回期限来推断其商标是否得到有关缔约方主管机关的批准。
马德里商标注册申请进入各缔约方的国内审查程序以后,如果被各缔约方商标局驳回商标申请,或者被其他人提出商标异议,国际局不负责转交申请人需提交给缔约方商标局的复审申请书或答辩理由书,申请人如果需要复审或者答辩,就要委托该缔约方认可的商标代理人提交,并进入各个缔约方分别的国内商标申请流程。
到目前为止马德里商标体系有106个缔约方,还有一些国家如中美洲、南美洲、中东、非洲、东南亚、南亚的一些国家尚未加入马德里商标体系,国内申请人必须同时通过马德里体系和单一国家申请或者其他地区间知识产权组织等不同方式同时申请商标。可参考如何在非洲注册商标这篇文章。
目前尚未加入马德里商标体系的国家举例如下:
东南亚:缅甸
南亚:巴基斯坦、孟加拉、斯里兰卡、尼泊尔
中东:沙特阿拉伯、阿联酋、伊拉克、卡塔尔、约旦、科威特
中美洲:巴拿马、尼加拉瓜、牙买加
南美洲:阿根廷、智利、秘鲁、委内瑞拉、巴拉圭
非洲:南非、尼日利亚、埃塞俄比亚、坦桑尼亚
点击「阅读原文」进入《马德里议定书》缔约方名单。
马德里商标注册有利有弊,商标申请人要根据实际市场需求,科学地规划国外商标注册的方式,通常有以下一些原则。
从申请商标资助的角度考虑,用单一国家申请的方式最多只能获得3000元资助,如果申请国家多于3个,应当尽量采用马德里申请方式才能获得较多资助,最多可以获得20个国家的资助2万元。详情可参考从资助规则看商标和著作权业务的合理规划这篇文章。
急需使用商标、商标审查周期短的重要国家和地区,采用单一国家申请的方式比较好,如美国(9-12个月)、欧盟(4-6个月)等。
不急使用商标的、商标审查周期超过2年的、商标注册费用贵的、10个以上的国家注册建议采用马德里商标注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