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语
坦桑尼亚是由【坦噶尼喀】和【桑给巴尔】两个部分组成的联邦国家,实行一国两制的商标注册制度。
一、
坦桑尼亚是《巴黎公约 》的成员国,按照公约的相关规定在另一个缔约国申请商标的申请人享有与在先申请相同日期的优先权。
另外,坦桑尼亚还是非洲地区知识产权组织(ARIPO)成员国,其商标注册制度适用《班珠尔议定书》,根据议定书申请人可以直接向ARIPO递交申请指定一个或多个成员国进行注册。
因此,坦桑尼亚商标的申请途径理论上有两种:
一是通过《班珠尔议定书》进行指定。关于ARIPO及《班珠尔议定书》的介绍,可参照深知元商标历史文章:
班珠尔议定书涵盖的国家包括:博茨瓦纳、冈比亚、加纳、肯尼亚、莱索托、马拉维、莫桑比克、塞拉里昂、索马里、苏丹、斯威士兰、坦桑尼亚、乌干达、赞比亚和津巴布韦(共15个)。
二是单独进行申请,即直接向坦桑尼亚知识产权局提出商标申请。
由于坦桑尼亚内部存在不同法律体系,且现有商标法中并没有对《班珠尔议定书》的适用做出相应的规定,因此通过ARIPO指定坦桑尼亚是否有效力目前还无法确定。
鉴于上述情况,申请人需谨慎考虑通过ARIPO进行注册。如需在上述国家进行注册,深知元商标建议进行单独国家注册。
另外坦桑尼亚两个地区尚未颁布统一的知识产权法,仅在坦噶尼喀注册的知识产权不能在桑给巴尔获得承认和保护,反之亦然。
因此为了获得全面的保护,需要在两个管辖区单独获得注册。
二、
申请人中英文名称和地址等信息;
商标图样;
需要申请的商标的类别和商品/服务名称;
经签署的商标授权委托书(无需公证和认证);
如声明优先权,需提交优先权文件副本 ,并附经验证的英文翻译。
三、
注册期限:一般情况下,如果注册过程顺利,从首次申请日起,注册过程约花费6个月。
公告期:申请人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之后,将由审查员进行审查。若审查通过,则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个月。
有效期:坦噶尼喀与桑给巴尔商标注册有效期和续展期不同。
坦噶尼喀自商标注册日起算,商标首次有效期为7年,到期后每次可续展10年。
桑给巴尔商标首次注册期限为10年,到期后每次可续展7年。
续展宽限期:到期后1个月,不需要缴纳滞纳金。
四、
申请坦桑尼亚商标的主要流程为:提交申请—审查—公告—核准注册
1. 提交申请:申请人提交商标申请。
2. 审查阶段:审查员收到申请人的商标申请后会先审查所申请注册商标的资料是否完备合法,如果符合规定就会下达商标受理通知书。
形式审查阶段通过后,审查员将会对商标进行近似检索;商标是否具备显著(未被认为具有显著标志,如果通过使用获得了显著性,可以注册)
对于审查不通过的商标,审查员将下发通知告知申请人,申请人需在接到该驳回通知之日起期限内进行补正,否则将视为放弃。
3. 公告(异议)阶段:申请注册商标通过审查之后就会进行公告,公告期为2个月,任何人可以在此期间提出异议。
4. 核准注册:若公告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商标将会被核准注册。
五、
1. 坦桑尼亚必须为每个类别提交单独的申请,即一份申请只涵盖一个类别,不接受一标多类申请。
2. 坦桑尼亚如果注册商标连续3年未被使用,任何第三方都可以提起撤销诉讼。
3. 如果申请人要在坦桑尼亚完整的保护自己商标的权利,必须在坦噶尼喀和桑给巴尔分别进行商标注册。
4. 在成功注册商标后,坦桑尼亚将发送商标电子注册证,其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
2021年坦桑尼亚高等法院作出首次保护驰名商标的判决。在这个案件中,坦桑尼亚高等法院填补了《商标和服务商标法》第31条和第32条的空白。
为了防止恶意抢注与驰名商标相似的商标,申请人需要确保在申请注册时,不能与知名商标相冲突或混淆性相似,否则将不享有商标专用权。
深知元商标认为这次判决对于坦桑尼亚商标注册来说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也意味着之后坦桑尼亚针对商标恶意抢注的打击制度会越来越完善。
来源:深知元商标(ID:stant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