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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研发资助
Aug 12,2020 | 类目:

深圳市(企业研究开发资助申请)


深圳市研发资助政策:

对其按规定支出,符合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项目,按上年度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予以一定比例(5%)事后资助。


深圳市研发资助申请条件:

a.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企业法人,或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法人;


参考文章:首次纳统的企业10万元奖励马上申

2020年企业入库资助即将申报(附申报材料及名单)


b.属于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的,应已建立内部研发机构,并按照国家统计法规要求已如实填报科技统计报表;

c.研究开发活动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范畴,且上年度已向税务部门办理了加计扣除申报。

深圳市研发资助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

a.营业执照、高新企业证书复印件;

b.企业人员说明;

c.研发人员注册入库;

d.公司知识产权资质及荣誉证书;

e.内部研发机构证明材料(当年收入达2000万或以上的才需提供);

f.确定研发立项、项目起止时间和研发人员参与项目情况;

g.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及立项决议书;

h.审计报告+加计扣除专项报告;

i.国税、地税纳税证明;

j.研发设备清单(需含有购买时间及金额、发票)。


深圳市技术改造申报时间:


每年9-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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