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标准
鼓励企业对产业链中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等进行改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先进设备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技术水平;采用先进实用技术提升传统优势产业附加值。项目完工并经专项审计后,可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支持。
二、申请条件
1、技术改造项目已纳入福田区在地统计;
2、上年度在福田纳税100万元以上;
3、项目已完工并经过专项审计;
4、专项审计报告要求包含以下内容: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和上年度主要经济指标;核实上年度1月1日起项目实际投资额,同时附项目支出明细表(含设备名称、金额、数量、购置时间等内容);审计单位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内容。
三、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企业情况和项目情况介绍;
3、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申请单位证照(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5、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国地税纳税证明;
6、专业机构提供的申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7、福田区经济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