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注册需时:如顺利,10个月
2. 审查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准——发证
3. 公告期限:3个月,可延长一次(2个月)
4. 注册时效:申请日起10年,期满前六个月按时进行续展即可
5. 香港商标的有效期:商标注册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 10年,以后每次续期10年,续期次数不限。续期申请应在注册有效期的最后6个月内提交并缴纳续展费用。
1. 商品/服务:采用尼斯分类,大部分带C商品/服务在香港也可接受。
2. 使用在先:最早使用者优先获得商标权,而不是以注册为准;但注册证却是反映获权时间的最有力证明,最简洁、最节约资源。
3. 商标种类:可注册立体形状、颜色、声音或气味商标。
4. 注册香港商标异议程序:
① 异议申请阶段:异议人递交异议申请及理由,被异议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异议答辩理由书;
② 递交证据材料阶段:被异议人递交答辩理由书之后,异议人需在6个月之内递交异议申请的证明材料(需办理公证)。在异议人递交材料之后,被异议人也需在6个月内递交异议答辩的证明材料(需办理公证);
③ 出庭聆讯:香港知识产权署在收到异议双方的证明材料后即定出聆讯日期,异议双方或其代理律师需出庭就所递交的异议申请/答辩及相关证明材料做出陈述及辩驳,香港知识产权署在听取了双方陈述后,依法做出裁定,并且胜诉方有权向败诉方就该案件整个过程的合理花费进行适当追偿。
在反对注册的法律程序中获判胜诉的一方通常都友全获得诉讼费。
5.注册香港商标不可申请加快审查。
6. 此外,商标注册处处长会在香港知识产权公报中公布有关的注册公告。
注册日期会追溯至提交申请当日,换言之,作为注册商标拥有人的权利,应由提交申请当日起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