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系列商标」制度的国家/地区包括:英国、香港、新加坡、马来西亚、澳大利亚、新西兰。以下深知元商标分别阐述。
法律定义及审查标准:系列商标需“在要项上相似,仅在非显著性差异方面有所不同”。审查时要求系列内各标在视觉、音义上基本相同,仅在颜色、商品说明、数字等非本质要素上略有差异。
数量限制:最多可含6个商标。
费用概况:申请费包括前2个商标,超出部分每个加收£50。
注意事项:申请时使用专用表格(TM26);如系列内个别标有问题,可申请分拆;常见拒绝理由为各商标差异过大,不符合“实质性一致”要求。
法律定义及审查标准:《商标条例》规定系列商标是“多个要项相似的商标,其差异仅限于对商标本质无重大影响的非显著性方面”。审查依旧参照英制案例(如Logica案),要求系列商标在视觉、音义上大体相同,差异不得产生重大辨识变化。
数量限制:一次申请最多可含4个商标。
费用概况:系列商标与普通商标费用相同:单一类别申请费HK$2,000,多类别每增1类加收HK$1,000。分案费用:申请拆分系列标记时,每新申请首类费HK$2,000,再附加1类加HK$1,000。
注意事项:需用表格T2提交系列申请,并提供系列中每枚商标图样。申请后可用T3表格要求拆分或用T5B删除不属系列的个别商标。
法律定义及审查标准:《商标法》第17条将系列商标定义为“多个在要项上相似、仅在非显著性且不实质影响商标标识的方面有所区别”的商标。审查时主要考察视觉、发音及含义差异,一旦差异在上述方面影响到标识认知,即被认为不属于系列。
数量限制:法律未设上限。IPOS指出无需为系列中额外标记支付额外审查费。但实践上建议不要一次申报过多商标,否则“较大可能部分标志不构成系列”而被拒。
费用概况:系列商标申请与普通申请费用相同,只按类别计算,无额外标记费。例如电子申请使用TM5表格时,每类商标(picklist方案)收费S$400。
注意事项:差异过大的标志会被异议(如视觉、发音或含义有重大变化);申请人常需说明系列内各商标的关联性。IPOS正在考虑上限措施(建议4枚以内)以避免过多无效标记。
法律定义及审查标准:根据2019年《商标法》第21条,系列商标指“在要项上相似,仅在以下方面之一有差异”的多个商标:
商品或服务的说明;
数字、价格或质量的陈述;
不实质影响商标标识的标准字体;
商标任何部分的颜色。
数量限制:单一申请最多可包含6个商标。
费用概况:基础申请费为每类RM950(采用预批准商品/服务列表)或RM1,100(非预批准列表)。系列商标中第二及每个后续商标需额外支付RM50。
注意事项:系列商标中的差异不得实质影响商标的整体识别性。常见拒绝情形包括:
数字格式不一致(如阿拉伯数字与罗马数字混用);
字体差异影响发音或含义;
颜色变化显著影响商标识别性。申请人可在审查过程中请求将系列商标拆分为多个独立申请。
法律定义及审查标准:《商标法》第51条允许“两个或以上商标”的系列申请,前提是商标在要项上相似,仅在以下方面有所不同:
商品或服务的说明;
数字、价格、质量或地名的陈述;
商标任意部分的颜色。
数量限制:法律仅规定“两个以上”,未明示上限。实践上通常系列应用较少,但无正式限制。
费用概况:系列商标申请需按类别付费,费用略高于普通申请。以电子申请(picklist)为例,首类费用为A$400(普通申请为$250);每增列一类费用为A$600(普通为$450)。邮寄申请费更高。
注意事项:仅允许上述法定范围内的差异。申请人也可在审前要求将系列转为分案(按分案程序单独申请其中部分)。常见拒绝理由是超过上述差异范围,比如商标形状、排列等发生实质改变。系列注册后同样需要逐项续展。
法律定义及审查标准:《商标法》第5条定义系列商标为“若干在同类商品/服务上使用的商标,它们在要项上相似,仅在以下方面之一有差异”:
商品或服务的说明;
数字、价格、质量或地名的陈述;
对商标标识无实质影响的非显著事项;
颜色。
数量限制:法律未设上限,只要求差异符合上述条款。
费用概况:按类别计费,基本申请费约NZ$100(不含GST)/类,使用预定义条款或早期检索可享折扣($70或$50/类)。系列标并无额外标记费。
注意事项:审查类似澳洲,限定差异范围。超出上述列举的变化(如两商标在整体布局、含义等方面有重大差异)将被视为不同系列,需分别申请。申请人也可以在过程中将系列拆分为多个独立申请。
系列商标申请实操小Tips合集
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