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7月龙华区政府发布的《深圳市龙华区实施知识产权、品牌、标准化战略的若干规定》,文方总结了一些知识产权境外商标、知识产权维权、境外发明专利、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贯标、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资助政策,方便大家申请资助。
除龙华区的知识产权资助外,文方还总结过深圳市知识产权资助。参考文章:深圳市知识产权资助政策(2020)
一、龙华区境外商标注册资助
1.资助标准:
(一)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注册的,按指定国家的数量资助,每指定一个国家或地区资助1000元,每件最多资助20个国家或地区;在获取马德里国际注册证书后凭证书一次性申领资助,各指定国家核准注册后不再重复资助;
(二)在欧盟、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5000元;
(三)在单一国家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2500元;
(四)在香港、澳门、台湾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1500元。
2.申报条件
(一)在龙华区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担保风险补偿的担保机构除外)、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机构;
(二)具有龙华区户籍或在龙华区居住满一年的个人;
(三)隶属于同一集团公司或者同一企业法人的全资子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视为同一申请人;
(四)对于共同申请的商标,共有商标中的第一申请人须符合前款规定。
境外商标注册资助仅对境外商标注册申请进行资助,对续展、变更、转让等申请行为以及商标权属有争议的,不给予资助。
以下为《龙华区境外商标注册资助申报表》模板:
2019年发布的最新深圳市知识产权资助政策中针对境外商标注册也有相应资助,详见下图:
那么龙华区境外商标注册申请人,在马德里体系取得注册的,可获资助共2000元/个;在欧盟、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取得注册的,可获资助共8000元/个;在单一国家取得注册的,可获资助共3500元/个;在港澳台地区取得注册的,可获资助共2500元/个。
二、龙华区知识产权维权资助
1.资助标准
开展国内外知识产权维权,在终审生效判决中获得胜诉的,每个案件对其诉讼费按实际支出的70%予以资助,每个申请人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2.申报条件
(一)在龙华区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担保风险补偿的担保机构除外)、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机构;
(二)在知识产权案件终审判决获得胜诉的企业;
(三)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记录,在申请日之前两年内未因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受到处罚,在申请日之前三年内未发生虚报、冒领资助的行为。
以下为《龙华区国内外知识产权维权资助申报书》模板:
三、龙华区境外发明专利资助
1.资助标准
申请人取得国外发明专利证书(授权公告日为准)后可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申请资助。同一专利每件最多资助2个国家或地区,同一申请人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一)在美国、欧盟或日本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2.5万元;
(二)在设有专利审批机构的其他国家或地区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1.5万元。
2.申报条件
下列单位或个人申请国外发明专利,且为专利第一申请人的,
(一)在龙华区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担保风险补偿的担保机构除外)、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机构;
(二)具有龙华区户籍或在龙华区居住满一年的个人;
(三)资助申请人为专利第一申请人。
以下为《龙华区国外发明专利资助申报表》模板:
四、龙华区知识产权贷款资助
质押贷款资助
1.资助标准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和生产经营的企业可通过知识产权(仅限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商标)质押方式申请期限为一年的银行贷款。企业还清贷款本息后,可按贷款利息及中介费用(担保费、评估费)的70%申请资助,每家企业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120万元。
2.申报条件
(一)在龙华区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担保风险补偿的担保机构除外)、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机构;
(二)隶属于同一集团公司或者同一企业法人的全资子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视为同一申请人。
以下为《龙华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资助申报书》模板:
五、龙华区知识产权贯标资助
1.资助标准
通过国家贯标认证机构认证的企业,且有效发明专利为10件以上,每家企业资助30万元。
2.申报条件
(一)已推行 GB/T 29490-2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并通过国家贯标认证机构认证的企业;
(二)企业已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文件管理体系、知识产权资源管理体系、知识产权实施运行体系;
(三)企业有效发明专利为 10 件以上,且为第一顺序专利权人。
参考文章:深圳市及各区贯标资助
以下为《龙华区知识产权贯标资助申报书》模板:
六、龙华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1.资助标准
(一)认定为“龙华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每家企业资助50万元,并颁发龙华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牌匾,每年认定不超过10家;
(二)认定为“龙华区小微型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每家企业资助30万元,每年认定不超过10家。
2.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龙华区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具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已建立较为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2)企业已建立科技开发专利检索制度,主要研发人员会使用专利信息系统,会查阅和分析专利文献;
(3)企业申请此项资助的两年内未因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在申请日之前三年内未发生虚报、冒领资助情形,知识产权服务企业无违反相关行业管理规定行为。
(二)申请“龙华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资助除了需要满足第(一)项基本条件外,还需要满足以下专项申报条件:
(1)企业的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已经制度化,企业管理层及研发人员的培训率达到80%以上,员工的培训率达到60%以上;
(2)企业知识产权申请的数量和质量逐年提高,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的年增幅高于全区平均增幅10%以上或专利申请量居全区同行前10名;
(3)企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指对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运用的投入)占企业研发投入5%以上;
(4)从事知识产权服务的有关企业,其发明专利代理量、商标代理量和纳税额均居全区同行业前列,且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三)申请“龙华区小微型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资助除了需要满足第(一)项基本条件外,还需要满足以下专项申报条件:
(1)企业的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已经制度化,企业管理层及研发人员的培训率达到60%以上,员工的培训率达到50%以上;
(2)企业知识产权申请的数量和质量逐年提高,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每年增长10%以上;
(3)企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指对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运用的投入)占企业研发投入逐年提高;
(4)营业收入为2000万元以下且员工为300人以内的小微型企业;
(5)不含已获得国家、省、市及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参考文章:深圳市及各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
以下为《龙华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模板:
七、龙华区知识产权资助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