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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张扬导演、小二姐到冈仁波齐
Aug 14,2019 | 类目:

2018年的第一篇现象级爆款10W+,比往年来得更早一些 。


一篇《张扬导演,我爱你》,给沉闷的春天增添了喜庆的气息,给人们增加了八卦的理由。一篇爆款文,也让很多如同笔者一样从没听说过这个导演和这部电影的人知道了这个张杨导演和《冈仁波齐》这部电影,之前笔者只知道北京朝阳区盛产仁波切,当然还有小二姐,最新消息是她已经在柬埔寨削发为尼了。


这就是10W+的力量。对当事人来说,不管是好事还是坏事,不管是无心之作还是一场策划已久的炒作,只要是10W+,就一定有流量。当今世界流量为王,有了流量,接下来如何将流量变现的事情就好说了,我等吃瓜群众只管搬好板凳。

 

扯远了,说回正题。听说了张导演的作品《冈仁波齐》之后,笔者在此给不太了解的读者简单科普一下。西藏的冈仁波齐是世界公认的神山之王,被印度教、藏传佛教、西藏原生雍仲本教以及古耆那教认定为世界的中心。


冈仁波齐是藏人心中最神圣的地方,很多朝圣者来此虔诚磕头转山,他们相信人生来都要承受六道轮回之苦,通过转山可洗净一生罪孽,可于轮回中免堕地狱,脱离六道轮回来世成佛。转山一圈,洗尽一生罪孽;转山十圈在五百轮回中免下地狱之苦;转山百圈可在今生成佛升天。


因冈仁波齐为众多宗教的神圣之地,其实已有商家发现其商业价值,利用其宗教知名度进行商业宣传或交易。例如淘宝上售卖的的冈仁波齐打火机、冈仁波齐相机专用快装板等。那冈仁波齐能否注册为商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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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不得注册为商标,但“冈仁波齐”不是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也不是国家的标志性建筑物名称,不属于商标法规定禁止注册的范畴,有商标意识的商家早已将 “冈仁波齐”在第7、9、12、32、44类注册为商标,其他一些商品类别的“冈仁波齐”商标申请也已进入初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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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像“冈仁波齐”这样具有宗教含义的名称,也并不是都可以注册为商标,最高人民法院在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万佳建材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争议行政再审案【案例索引:(2016)最高法行再21号】中指出,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判断有关标志是否构成具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情形时,应当考虑该标志或者其构成要素是否可能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如果某标志具有宗教含义,则无论相关公众是否能够普遍认知、该标志是否已经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即通常可以认为该标志的注册有害于宗教情感、宗教信仰或者民间信仰,具有不良影响


翻译成白话就是,只要是具有宗教含义的商标名称或标志,就不得注册为商标,比如达摩、菩提等。那为什么“冈仁波齐”又成功注册为商标了呢?答案是商标局审查员有可能只对汉传佛教了解比较多,对藏传佛教了解比较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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