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受理需时:2周左右
2. 注册需时:如顺利,24-36个月
3. 审查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准——发证
4. 公告期限:90天,可延长一个月
5. 答复时限:1个月
6. 注册时效:注册日起10年
1. 续展时限:续展期6个月,宽展期6个月,恢复期6个月
2. 不使用撤销:连续5年不使用,任何人可申请撤销
1. 商品/服务 该国采用标准尼斯分类,但也能接受部分非规范商品,可参考欧盟商品描述;
2. 申请基础:意向使用、实际使用。
● 意向使用:完成注册不需要提交使用证据
● 实际使用:需要提交15份使用证据
3. 使用在先:最早使用者优先获得商标权,而不是以注册为准;但注册证却是反映获权时间的最有力证明,最简洁、最节约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