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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知多少

发布时间:2022-04-14 17:07:59             来源:ivy

随着国内知识产权整体环境形势越来越好,国内尊重、保护知识产权的大环境渐成,人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越来越强。越来越多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发生正说明了这一点。

首先我们要知道什么是商标侵权?哪些行为才构成商标侵权呢?这就是大名鼎鼎的《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了,具体规定如下: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简单来说,一切未经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直接使用他人商标,导致消费者可能产生混淆的行为即构成对他人商标权的直接侵权。也就是说“混淆标准”是判断商标是否侵权的界限。

值得注意的是,判断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应以普通消费者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综合运用相关比较方法进行比对,具体阐述如下:先对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进行“隔离观察比较”,即不将两个商标摆放在一起进行比较,而应分别观察后凭借记忆印象进行比较;再次,还应进行“显著部分比较”,即在隔离观察的前提下,比较两个商标之间最显著的部分是否相同;最后,进行“整体观察比较”。

那么,如果权利人的注册商标被侵权之后应该怎么办呢?

首先,权利人可以选择和侵权方私下解决,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请求工商部门进行处理的,工商部门会怎么办呢?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处理时,如果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会责令侵权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 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如果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存在争议,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法》 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权利人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说完了注册商标被别人侵权的情况,再来说说如果被诉商标侵权怎么办?朗朗上口又寓意美好的名称,大家可能会不约而同的想到并且去使用,因此在不经意的时候也有可能会收到一纸诉状,那么在被诉侵权时,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怎么样的呢?很多当事人在收到法院的起诉状以及相关材料时,都会采取不作为的方式去应对,但是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其行为具有公权力特征,即使被告不应诉,也仍会缺席判决,且判决具有公信执行力所以,当事人正确的做法应当是与法院取得联系,按照通知准备好材料,积极应诉是解决诉讼应该踏出的第一步。

 通过研究法院送达的诉状及证据材料,基本可以了解案件基本情况。针对不同的焦点问题才可以更好去做抗辩准备,一般来说,抗辩理由大致有以下几个:1.不侵权抗辩。商标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了三种不侵权情形,一为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等及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等或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权利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二为三维标志注册商标中含有的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三为在注册商标申请日之前,他人已经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具体是否适用,需根据具体案情进行抗辩。2.侵权不赔偿抗辩。根据商标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一为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3.合法来源抗辩,作为正常的市场经营主体没有能力和义务去审查每件商品的权利状态,作为被控侵权产品的销售商,如不知道是侵权商品的,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4.赔偿无依据抗辩。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权赔偿数额是按照一定赔偿计算标准顺序计算的,根据此规定被告可从原告是否能提交证据证明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商标许可使用费等方面进行原告的赔偿数额无事实与法律依据的抗辩。

以上抗辩为商标侵权案件的常规方向,但是在实务中往往因为证据的多样性以及法律服务非标性的特点,建议企业在遭遇商标侵权诉讼后,咨询委托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进行处理,专业的事让专业的人来做,才能处理得能快更好,从而将诉讼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良影响降到最小。


作者:叶敏 浙江杭知桥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