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研发资助标准
深圳市(企业研究开发资助申请)
深圳市研发资助政策:
对其按规定支出,符合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项目,按上年度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予以一定比例(5%)事后资助。
深圳市研发资助申请条件:
a.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企业法人,或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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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属于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的,应已建立内部研发机构,并按照国家统计法规要求已如实填报科技统计报表;
c.研究开发活动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范畴,且上年度已向税务部门办理了加计扣除申报。
深圳市研发资助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
a.营业执照、高新企业证书复印件;
b.企业人员说明;
c.研发人员注册入库;
d.公司知识产权资质及荣誉证书;
e.内部研发机构证明材料(当年收入达2000万或以上的才需提供);
f.确定研发立项、项目起止时间和研发人员参与项目情况;
g.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及立项决议书;
h.审计报告+加计扣除专项报告;
i.国税、地税纳税证明;
j.研发设备清单(需含有购买时间及金额、发票)。
深圳市技术改造申报时间:
每年9-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