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局发布《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指引》
腾讯公司获赔2000万
腾讯公司获赔2000万
腾讯公司获赔2000万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大厂都不好惹的,知元上篇文章刚写到小米公司上诉某淘宝店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获赔20万元。
紧接着,鹅厂——腾讯公司又开始了一段上诉之路,此次案件中,腾讯公司获赔2000万,而被告公司辩词可谓满腹委屈,一直强调自己使用的商标是经过鹅厂授权的。
1、案件起因
腾讯公司发现,小飞鱼公司、风铃公司不仅生产、销售了“腾讯无线耳机”并且印上了“
”标志;
不仅如此,这两公司在公司网站中、天猫商城、京东商城、淘宝网、产品广告视频中也突出使用了腾讯的标识,而产品的包装上则赫然地标注版权商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腾讯公司显然不认可这些做法,于是将上诉两家公司以及小飞鱼公司无线耳机的全系列产品山东区域代理商——上方有经营部,共三家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
2、案件经过
原告:腾讯公司
上诉理由:在宣传销售过程中,被告大量使用“腾讯”相关字样
要求:三家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被告:小飞鱼公司、风铃公司、上方有经营部
小飞鱼公司辩称:2015年,腾讯公司、小飞鱼公司与风铃公司在“腾讯儿童”手表项目中达成合作,生产销售“腾讯儿童”手表。
但是请注意,腾讯公司起诉的原因之一是耳机,而上面合作授权的是手表。
于是,小飞鱼公司继续辩称道:
风铃公司后来授权自己生产销售腾讯儿童耳机,风铃公司提供产品的腾讯商标,自己则负责生产与销售。
小飞鱼公司还表示:自己非常信任风铃公司,一方面,风铃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腾讯公司版权运营总监;另一方面,基于前一次的腾讯儿童手表项目的合作,小飞鱼公司认为风铃公司提供的商标是经过了腾讯公司的同意。
而风铃公司未答辩也没有提交任何证据。
审判: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果:小飞鱼公司、风铃公司立即停止停止生产、销售涉案耳机产品,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2000万元;上方有经营部立即停止销售涉案耳机产品。
3、结束语
此次案件这两家公司付出的代价不禁让人唏嘘,的确,商标不可随便用使用他人的,但更不要随便信任。
因为,此次案件小飞鱼公司信任的风铃公司其实曾经和腾讯公司因为著作权纠纷而对簿公堂。
大厂不好惹,鹅厂更不好惹。
2017年微信食品公司连同其余两家公司一起被腾讯公司起诉,最后这三家公司被判赔偿腾讯公司3000万元,并且微信食品公司还被要求改名。(微信食品为什么要赔腾讯1千万)
2018年9月,腾讯起诉山东一家公司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最后,腾讯不仅胜诉获赔30万元,而且“腾讯”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真可谓一箭双雕。(微信商标案终审判决,山东公司争微信商标败诉)
这样的案件当然不止一两起,知元只想提醒大家,在使用他人商标时,千万不要随便或是侥幸,要获得真正的使用权后再使用,不然钱包该瘪了。